2012年5月31日 星期四

零食區

因為... 零食(ㄌ|ㄥˊ ㄕˊ)一詞在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的定義為:
正餐外的零星食品。如:「愛吃零食是不好的習慣。」亦作「零嘴」。

以...這些都算零食:

(能量飲料、泡麵、巧克力、口香糖、咖啡、雞精...怎麼都是防止上課睡覺的呢@@?)


(口香糖區)


(巧克力區)


(餅乾區)


(麵包區)


(增強活力(?)區)


(最好吃區)


(泡麵區~因為店內不提供熱水(除了拿關東煮的湯自己泡之外),所以我不當它們是熱食了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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