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lways Open~7-11
這就是電腦課的置入性行銷(笑)!
如有侵犯到小七的任何權益,
請小七找"友站連結"的"資訊科技概論老師",
他會給您滿意的解釋!
2012年5月31日 星期四
零食區
因為...
零食(ㄌ|ㄥˊ ㄕˊ)一詞在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的定義為:
正餐外的零星食品。如:「愛吃
零食
是不好的習慣。」亦作「零嘴」。
所
以...這些都算零食:
(能量飲料、泡麵、巧克力、口香糖、咖啡、雞精...
怎麼都是防止上課睡覺的呢@@?
)
(口香糖區)
(巧克力區)
(餅乾區)
(麵包區)
(增強活力(?)區)
(最好吃區)
(泡麵區~因為店內不提供熱水(除了拿關東煮的湯自己泡之外),所以我不當它們是熱食了。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較新的文章
較舊的文章
首頁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